金秀珍是得獎無數的優秀的電影製作人,現在公司社長希望秀珍把最近熱門的網路漫畫「我的女友們」電影化;秀珍上網看了一下網路漫畫,對作者名字媽媽對不起,及主角們以動物代替,秀珍嗤之以鼻。

 

  金秀珍和後輩的聚餐中,死對頭沈珠熙也來了,席間兩人不免唇槍舌劍一番;餐後金秀珍買完單欲離去時,沈珠熙告訴金秀珍,她遇見了房明秀。

 

  打包行李的金秀珍,在書堆裡發現了一張相片「在富川電影節,我愛你。」相片裡有金秀珍和房明秀。秀珍想起第一次遇到房明秀的那一天下著大雨,突然明秀來敲她和沈珠熙車子的車窗,問是不是要去動畫片放映館,希望可以讓生病的他搭個便車;原本想拒絕他的請求,看著明秀靦腆的笑容......

 

  公司同事恩慧對秀珍說公司銀行帳戶透支了,她要去銀行一趙,恩慧:「就算支付了作者的訂金,帳戶也不該是透支。要付的作者有安賢作者,房明秀作者......」秀珍一聽到房明秀的名字,嚇了一跳,恩慧說跟房明秀作者簽約了,就是網路漫畫啊!那作者的本名是房明秀。秀珍趕緊上網搜尋「我的女友們 作者媽媽對不起」,網頁一出來就是房明秀的相片,秀珍不敢相信,思緒又回到以前~

 

  秀珍:「超人不是英雄劇是愛情劇啊!」明秀:「對啊!他把死的女人救活啊!穿越時空,英雄史上最激烈的~」秀珍和明秀異口同聲:「愛情劇~」

 

  秀珍回家後仔細研究房明秀的網路漫畫,心情隨著漫畫的劇情起舞~

 

  秀珍跟姐夫聊起房明秀的事,姐夫問要一起共事嗎?秀珍說又不是瘋了,姐夫說明秀不是要進秀珍公司,秀珍:「製作人是我,在國際電影節得獎的金秀珍吔!怎麼可能那麼容易就接一部愛情劇呢!不做。」姐夫:「那個不起眼的愛情劇,不是妳也有演出嗎?不是講跟房明秀交往過的女人的故事嗎?挺好的,是不是該考慮啊?」秀珍:「你想死嗎?我還没出來呢!還在連載當中。」姐夫:「那以後就有可能拍了吧!金秀珍要紅了呢!用漫畫看自己的人生,會是什麼樣的感覺呢?」秀珍說這麼想,一下就醒了;姐夫說也有可能跟現實不同,寫得很美呢!

 

  恩慧告訴秀珍要去見房明秀,秀珍心情忐忑不安,自願代替慧去見房明秀;一路上秀珍像個小女孩雀躍不已。來到咖啡廳,房明秀還没到,秀珍趕緊整理自己的儀容,順便補妝,没想到房明秀從旁邊經過,認出了秀珍;明秀直接跨越圍籬近距離看著塗口紅的秀珍,秀珍嚇了一跳,口紅一路畫到臉頰~

 

  明秀先跟秀珍打招呼,還說看到她得獎的新聞。秀珍問明秀是否還有去夜店,明秀說年紀一把早不去了,還說自己現在是休養生息過得很清淨,感覺生活會越變越好。秀珍故意說他袖口沾了東西,想藉此看他手上是否有戴戒指。兩人開心得敍起舊來,明秀:「不過後來做什麼,都没有兩人在一起時那麼有趣了。那時其實才是最好的時光啊!」

 

  明秀問秀珍來這做啥?是來見男人的嗎?秀珍說是又怎樣?明秀:「這就奇了,我以為孔泰熙會變成獨居老人而死去呢!不管那個男人是誰,都得給他頒個獎了~人權獎。」明秀說他約了人,下次再電話聯絡,秀珍問有她的電話?明秀說都存著呢!然後撥了儲存的電話號碼,秀珍的手機並没有響;原來明秀的電話簿裡叫秀珍的就有三個,明秀:「妳的號碼015?345?」秀珍說她從没有過這些號碼?明秀:「妳換號碼了?」秀珍說没有,明秀說他先前換手機,把名字打成金秀智,又說他有空時會跟秀珍聯絡,問秀珍電話號碼?秀珍:「我說算了,你去忙吧!房明秀編劇。」明秀:「我會去忙的,妳的號碼是......」

 

  秀珍跟明秀兩人走出咖啡廳,明秀:「那是妳的公司,不早說,還可以再多要求點錢呢!」秀珍:「我是什麼,折價券嗎?」明秀說他是說著玩的,秀珍覺得一點都不好笑;明秀搞笑了起來,卻惹得秀珍更生氣。秀珍:「你那個漫畫,近期內都不會有把它做成電影的計畫,你別太期待了。」明秀:「什麼!我還聽你們社長的話,把漫畫從WEBTOON上撤出來了。」秀珍:「我們社長做事隨便,也没什麼眼光,原版漫畫至少要達到一定水準才行,改編成電影還不夠格呢!又不是孩子們之間鬧著玩,獵豹、貓和狐狸都出來了,誰會對這種東西有興趣。」明秀打斷秀珍的話:「金秀珍,我跟妳說,不是狗,那是獵豹,是男主角,那是西塔。」秀珍:「不管怎樣,男主角就是隻狗。」

 

  秀珍被明秀氣到睡不著,半夜上網在明秀的網路漫畫上留了許多批評的話語。

 

  高利貸公司來找社長,要他償還借款,秀珍說她從没聽說有借款的事,就算真有借款也是社長的事,與公司無關。高利貨要秀珍看清楚借據,上面借款人蓋的是公司的印鑑;借款類別則是公司借貸。恩慧說一早都聯絡不上社長,高利貨:「不還款,公司現金、流動資產、不動產和智慧財產權等全都會被用來做抵押。」

 

  秀珍和恩慧來到社長家找人,等了很久社長才回家。社長說他是因為小孩生病需要用錢才用公司名義去借錢,不只裝成一副很可憐的樣子,還跪在秀珍她們面前說對不起,不然他去自首好了。秀珍心軟......

 

  恩慧哭著抱怨這是什麼爛工作,秀珍:「哭什麼,做好電影,把債償還了就好了啊!我們不是還有電影嗎?」自己說著說著也哭了起來,兩個女人哭成一團。此時公司電話響起~

 

  原本秀珍負責的題材跨越鴨綠江小說,在網路上公開宣布要製成電影,而且負責的還是秀珍的死對頭沈珠熙製作人。

 

  秀珍趕來安作者家想問個清楚,没想到安作者避不見面,秀珍脫序的行為還引來警察關切;秀珍轉往沈珠熙的公司,「沈珠熙,沈心機,給我出來。」正當警衛要把秀珍拖走時,沈珠熙現身。

 

  秀珍問為什麼偏偏是我的電影?沈珠熙:「妳的電影?說得好像是妳的一樣?」秀珍反問難不成是妳的?沈珠熙:「我可没這麼說哦!一開始没簽好合約的是妳那邊的失誤吧!這個圈子,手腳俐落的人拿走題材,不是理所當然的嗎?」秀珍向沈珠熙下跪:「不是期待妳會向我道歉或是解釋才來的,現在還不慢,把它還給我吧!」沈珠熙:「那可不行,這又不是小孩的遊戲。」秀珍說先開玩笑的是沈珠熙啊!沈珠熙:「没想到是妳這麼愛惜的題材啊!既然那麼珍貴,那妳就該好好做啊!妳老是這樣,没有牢牢握在手裡,但也不放手,總是一副不關心不在意的樣子;一旦有人要搶走了,妳才跳腳。」

 

  恩慧說這世界真可怕,秀珍說她覺得人才可怕,她問借款有多少?恩慧:「錢是個問題,但題材更是姐姐努力一年的成果啊!」秀珍:「都怪我,妳之前去銀行時,就該讓妳確認一下的;我居然把注意力用在別的地方,我是瘋了吧!」恩慧不願就此放棄,說是不是該做點什麼,報仇一下。秀珍:「總得剩點什麼,才能做什麼吧!」

 

  秀珍喝得爛醉回家,不小心踩到姪子亂丟的積木,痛哭了起來~

 

  隔天秀珍和明秀見面,秀珍看著湯,食不下嚥,明秀要她多吃點,還說她不是喜歡喝醒酒湯嗎?秀珍:「這是什麼情況啊!連我手機號碼都不知道的人,居然也會打電話給我。」明秀把秀珍公司給的訂金還給她,因為他覺得道義上該如此。明秀:「我聽說公司狀況不好,如果有需要幫忙的,儘管說。」秀珍問是誰說的,明秀脫口而出~沈珠熙。秀珍問說最近和珠熙見面嗎?明秀:「因為工作,漫畫啊!」秀珍:「珠熙要用你的漫畫拍電影嗎?你相信她嗎?」明秀說為何不能相信,珠熙的公司可是大公司。秀珍:「因為想和珠熙工作,才來和我解約的?區區三百萬你不需要,就只是個口香糖的錢,是吧!」明秀說他不是這個意思。秀珍:「你就好好做吧!反正你也不會為這區區的三百萬留下來。32年了,人生才有起色,你也一定想活得像樣吧!我不是不能理解你的立場,你終究也是陌生人了啊!」

 

  明秀來見沈珠熙,沈珠熙:「不用擔心,幸好違約金也没多少,我們公司的法務組會處理得乾淨俐落的。說真話,公司規模小的話,總會被壓制,製作人再怎麼奔波忙碌,也是有限的。演員和導演會願意合作嗎?」沈珠熙拿了合約書出來。

 

  回家的路上下起了大雨,明秀在公車候車亭裡躲雨,想起了以前~秀珍和明秀兩人為了看霸王賽,没坐專車回首爾,來到不知名的地方等公車,但左等右等等不到,秀珍提議回野營隊,明秀說:「我們走路回去吧!回首爾~」但秀珍的腿痛到無法走路,明秀背著秀珍往著應該是首爾的方向走去~

 

  秀珍在公司打包私人物品,正準備離去時,明秀來了。

 

  烤肉店裡,秀珍:「這是真的嗎?」明秀:「當然是真的,妳要對我好一點,免得我改變主意。」秀珍說要他以後不准反悔,明秀:「妳把人當什麼了,哪有被三百萬騙倒的傻瓜啊!我是傻瓜,跟妳簽合約代表没有眼光,好像小孩辦家家酒,非常合理。」秀珍:「對不起!是我太輕率了,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那麼做,我瘋了,没錯!我該死,我竟敢貶低房明秀作家的作品。區區一個我,連那種眼光都没有,還要當製作人。好吧!死就死,死吧!死吧!」作勢欲往桌子撞去,明秀:「那樣能死嗎?要撞頭,正式撞好,來個正規的。」秀珍死命的往房明秀放在桌上的手撞去,房明秀猛然抽手,秀珍......

 

  宿醉未醒的秀珍來到辦公室,會客區沙發上坐著一位優雅的女性。恩慧說是來找房明秀的,她就是網路漫畫裡的女主角~貓咪,說是房明秀叫她來的。恩慧問秀珍昨晚和房明秀到底做了什麼?秀珍回想起昨晚酒醉時,對房明秀說網路漫畫是他跟女主角的共同回憶,必須要知會對方,明秀準備用簡訊告知時,秀珍說應該當面講清楚,大男人不能那麼卑鄙,發什麼簡訊啊!

 

  秀珍問恩慧,房明秀現在在哪裡?恩慧說在來公司的路上,秀珍:「怎麼可以叫他來啊~」没想到,房明秀已經來到公司。貓咪主動和他打招呼,秀珍打斷他們時,又一名穿著性感的女生出現:「哥哥~」直接抱住明秀並親了他,「我好想你啊~」狂吻明秀,恩慧:「會不會是狐狸?三個,三個,還有一個。」秀珍要恩慧不用擔心,恩慧說秀珍不知道,簡直不得了呢!秀珍說我個性很好;一名穿著紅衣的女子跑了進來~

 

  紅衣女子一進會客區,馬上推開了狐狸,給了房明秀一耳光:「狗東西。」恩慧:「是獅子,母獅子......」

 

 

 

文章連結:前女友俱樂部人物介紹劇情介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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